更新时间:2018-10-27 06:10作者:王新老师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介绍,包括他在内的学者,在2005年后就一直呼吁立法。但《物权法》只给出了一个框架,而没有具体细则,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就难以实施。
目前,各登记机构都有自己的法律依据,例如林业部门对林地登记有《森林法》作为支撑,农业部门对草原进行登记有《草原法》作为依据,对农村承包土地进行登记有《农村土地承包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房屋进行登记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由于部门之间难以协调,立法者在制定《物权法》时,为减少阻力、尽快通过,只能采取搁置争议、维持现有不动产登记格局的做法,导致现行《物权法》在不动产统一登记方面没有突破。
尹田说,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物权法》中只是作为一个原则定下来。
历年全国两会上,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一直是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今年也不例外。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厚对《新法制报》说,其向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提交了一份《关于尽快贯彻落实物权法规定,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建议》,建议落实《物权法》第十条规定,尽快制定不动产统一登记办法,将所有的不动产登记事务和机构统一起来。
据张忠厚称,由于登记严重分散,信息不能得到全面披露,少数不法分子便利用这些弊端,将房、地分别抵押甚至分别转让。也有一些当事人将企业财产整体抵押之后,又将部分财产重复担保,使得担保权人在实现担保权时受到极大损失。
以房地产行业的不动产为例,出现一房多卖、重复抵押、保障房不公平分配、住房的家底不清等现象。
另有学者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形成的数据系统可以为反腐提供帮助。此前被炒得沸沸扬扬的以人查房,争议的焦点之一便是登记信息披露的范围问题。
不动产统一登记三年后全面实施:
国土资源部在其官网上发文表示,将在2016年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尽管早在2007年颁布实施的《物权法》早就明确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但这一规定几年来一直悬在空中,导致《物权法》无法落地,不动产登记信息混乱,不动产交易安全缺少保障。如今,我国明确将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并且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三年后全面实施,这显然是一大喜讯。
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产权保护制度、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健全自然资源资产制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利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可以促进不动产登记信息更加完备、准确、可靠,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同时,有利于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完善政府运行机制,发挥市场的积极作用,通过整合登记职能,减少办证环节,采取一站式服务等措施,节省登记费用,更加便民利民。
3年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称,从2016年开始,通过基础制度建设、逐步衔接过渡、统一规范实施,用3年左右时间能够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用4年左右时间能够运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以及依法查询,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