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6 11:45作者:王新老师
传统媒体对法治人物的遴选,这是个好人仿佛成了约定俗成的前置条件。嫌犯或被告人很难成为法治人物,虽然他们对于推进法治进程的影响可能更大。在刑事司法领域,为我们所熟知的米兰达警告(沉默权)就是以一位嫌犯和被告人来冠名的。 中国可能缺乏这样的法治传统和司法文化,但很多司法政策的演进、诉讼程序的调整,其实都关联着一些被告人。我们只是不叫许霆规则或吴英标准,但这些人及其所卷入的个案已经给中国的法治建设带来了或渐进、或深刻的改变。 薄熙来、杨达才、雷政富、冀中星、李某某、张氏叔侄等等,他们有的曾经权倾一时,有的曾经地位显赫,也有的曾经身份卑微、默默无闻,但他们在2013年里有了一个共同的名称:被告人。包括本是被害人家属的维权妈妈唐慧,也算是一位被告人。当然,她后来又成了原告人。 被告人只是法庭审理期间的称呼。经由审判,被告人可能成为罪犯,被告人也可能恢复清白。从逻辑上说,被告人才是司法官的衣食父母。如果没有被告人,就没有诉讼,也就不需要法官、检察官,更不用说那建立在程序框架上的一整套游戏规则。 司法因被告人的命运、被告人的权利伸张而改变;司法也因社会的关切和民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而改变。重庆唱红打黑时,舆论多有打黑不能黑打的善意提醒。当薄熙来走上被告席,司法机关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程序正义,并通过司法公开使更多的公众能够看到正义的实现。 从薄案之后,庭审微博直播的适用得到迅速扩展。李某某案则将有关司法公开的合理限制带入了公共舆论场。那些围绕在李案周围的喧嚣皆已散去,它所留下的司法回应实践却将继续发挥它的影响力。包括年底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线,也不可避免地会遇上这样的难题:对于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如何在公开裁判文书时最大限度地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杨达才和雷政富等网络雷人,也不仅仅给网民们提供了茶余饭后的谈资。被称为隔墙扔砖的网络反腐在2013年里促成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正式开通上线。该网站具有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接受网络信访举报。 浙江张氏叔侄的平冤昭雪,在很大程度上受惠于一位尽职的律师与一位尽职的检察官的联手。这使得它跟佘祥林案与赵作海案都区别开来以往的平冤多以被害人死而复生或真凶偶然落网为前提。这样的万幸本非司法纠错所能依赖。应该做的,还是防冤纠错的制度化设计。两张案媒体曝光之后,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高层密集发声,并先后推出了多项措施防范冤假错案。年底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是在会议通过决定明确提出,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这被视为确保司法机关排除地方干扰的最具实质性的改革举措。 作为被告人的冀中星与唐慧更显悲情。他们的命运都跟上访紧紧联系在一起。围绕这两起案件的舆情撕裂令人痛心。在这个多元化社会里,观点上的求异太易,理念上的求同太难。那么何妨降格求得一底线,再在底线之上慢慢寻找更多共识。个人恐怖主义理当旗帜鲜明地反对,唐慧式的过激维权也不值得提倡。但在一个人绝望所有人都不安全的现实背景下,负有遵法、守法和护法之责的公权力理当首先站出来,确保自己所处的环节能让民众受益于法,能让一个困顿的公民找到希望。批评冀中星或唐慧是容易的,反躬自问反而变得沉重。 时光如刀锋掠过。这些被告人和更多没能列举的被告人,已经或正在被新的热点人物或事件所掩没。但他们所影响的制度转变和演进,已经保留在法治建设的进程之中。2013的中国法治生态,也不可避免地留下了不少遗憾,也许这些遗憾将在遇上一位对的被告人时,集中展现在我们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