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8 02:15作者:才子老师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1日8:00时-7月15日18:00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在提交报名申请一个工作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后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3、结果确认。通过网上资格审核者即取得参加考试资格。残疾人家庭、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相关证明材料必须于7月28日18:00时前向报考服务地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须提供父母或本人的残疾证及户口簿;低保家庭的毕业生须提供父母或毕业生本人低保证、领取低保金的银行账户流水及户口簿)。
4、打印准考证。报名结果被确认的报考者,请于7月25日-7月29日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招募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试卷命题、阅卷和考场安排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组织。
1、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考试时间:2016年7月30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注地点为准
4、成绩公布:2016年8月10日通过“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予以公布。
(三)审查确认
1、资格复审。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下达各市、县(区)项目分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8月12日-19日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打印的本人学历查询结果。
(2)报名登记表2份(本人须在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
(3)支教毕业生须提供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4)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组织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报考服务地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并于8月29日前完成。体检合格后,填写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承诺书(一式二份)。
3、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拟招募人员名单,由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并于8月30日前上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三支一扶”办)。若有不到岗服务造成缺额需补录的,应在10月底前完成补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