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1 10:11作者:三水老师
“医闹”并不是“无源之水”,往往与医患纠纷得不到妥善解决有关,因此,患者权利诉求保障机制应与严打“医闹”始终并肩同行,二者缺一不可。无论是在制度上,还是在机构上,在医患纠纷中为弱势患者一方“代言”的第三方力量不能缺位。本来医疗事故就给患者和家属带来了巨大的伤痛,漫长的维权拉锯战更会让其身心俱疲。正因如此,一些人不愿意走正常的纠纷解决程序,而选择粗暴、见效快的非正常途径。法律只能解决一部分问题,只有从根本上纾缓医患关系,才是解决“医闹”的治本之道,而“严惩”只是治标的手段。毫无疑问,解决医患矛盾应该标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