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协议达成后不执行怎么办法院依法强制执行(2)
更新时间:2018-10-29 12:28作者:李天扬老师
霍某却一分也未偿还。为此,李某于2016年1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霍某于2016年12月给付李某4000元,剩余16000元债务未再履行,也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由于霍某从事大车运输工作,早出晚归,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突击行动。
6点40分左右,被执行人霍某的妻子打开大门时,守候在霍某家门口的执行法官进入家中,依法采取搜查措施,随后将霍某带回法院进行询问,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经过一番释理说法,被执行人霍某认识到了规避执行的错误行为,了解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严重后果,主动打电话给家人请求代为履行。3个小时后,霍某家人来到法院将剩余的执行款16000元进行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