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02:41作者:李天扬老师
二、辞退的含义及功能
1 、含义:辞退是指组织依据法律的规定,与不适合在本组织工作的人员解除工作关系的行为和制度。
2 、功能:
①辞退制度是提高公职人员素质,确保公共部门精简高效的重要手段。这是因为,不管是在招募还是公共部门工作复杂化程度的提高,使得原来称职的公职人员变得不称职,要求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有一种优劣淘汰机制来清除这种不称职的人员,保证公职人员的素质,而辞退制度的建立,使得这种劣汰机制得以实现。
②辞退制度的建立,使得公共部门人员能进能出,机构膨胀、人员臃肿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③辞退制度对公职人员也是一种鞭策,促使其努力工作,积极向上,改变过去干好干坏一个样,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官僚主义作风,进一步实现公共部门的精简、高效。
2 、辞退的条件
各国都有严格的规定,我国对公共部门辞退公职人员的相应规定是:
( 1 )国家公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予以辞退:
①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②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③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增减编制名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④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 15 天的,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 30 天的;
⑤不履行国家公职人员义务,不遵守公职人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 2 )公职人员有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辞退:
①公职人员休假期间;
②因工伤、职业病经医院证明进行治疗、疗养期间;
③女性公职人员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间。
辞退国家公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提出建议,按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审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3 、辞退与开除的联系:都是公共部门主动解除与公职人员的工作关系。
辞退与开除的区别:性质不同。
开除是对公职人员最严重的行政处分,只适用于那些严重违法失职,严重侵犯人民群众利益,损害国家公共部门声誉、屡教不改的公职人员;
而辞退不是行政处分,辞退后的待遇要比开除后的待遇优厚优越的多。
4 、、辞退的待遇
对于被辞退的公职人员,各国一般都给予一定的赔偿金和失业保险。我国关于被辞退人员的待遇规定是:
( 1 )被辞退的国家公职人员,可以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享受待业保险。即被辞退的公职人员在暂时失去职业后到再次就业期间,可获得物质上的帮助即待业保险,包括待业救济金、医疗补助费等。
( 2 )被辞退的国家公职人员,不再保留国家公职人员身份,一定年限内不准重新录用到国家公共部门。符合条件的,再次被录用到国家公共部门的,其公职人员工龄合并计算。
( 3 )被辞退的公职人员,其个人档案由原单位或人才服务中心保存。
三、退休的含义与功能
1 、含义
退休是指公职人员达到一定的年限,符合规定的年龄和法定条件,按照法定程序离开工作职位并领取养老金的行为和制度。
退休制度包括退休条件、程序、待遇等内容。
2 、功能
退休是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出口管理的主要方式和内容,具体功能是:
①退休是公共部门人员循环更新的主要方法,是保持公职人员队伍生机和活力的重要举措。
②严格的退休制度是职务终身制的控制阀。
③完善的退休制度能调动公职人员的工作的积极性。首先,退休制度的严格执行,使年轻公职人员看到自己的晋升希望,激励他们更加努力工作。其次,完善的退休制度是与完善的养老保险配套的,这不仅是退休者安享晚年,而且对年轻的在职公职人员是一种激励和鼓舞,使他们不必为退休后的生活而忧虑,更加安心努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