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3 17:29作者:李一老师
2.分配原则:根据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生源质量和生源结构制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学业奖学金名额向生源质量好的学科专业倾斜。
3.计算办法:按照硕士研究生招生总数的40%、30%、30%分别确定一等、二等和三等奖学金数,在确保985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均获得一等奖学金的基础上,按各学院招收的非定向就业考生比例分别确定三个等级奖学金人数。
三、评审办法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第一学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入学前科研成果进行综合评定,其中,985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全部获得一等奖学业奖学金,推荐免试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全部获得不低于二等奖的学业奖学金。
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自动享受国家助学金,金额为0.6万元/人·年。
2014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直接来校报到的,参与本次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审。
参加基础强化培训的其他2014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和2014级国防生来校完成入学报到手续后,参加当年的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审,不再参与本次评审。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情况接受学生和社会的监督。
被举报未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调入我校的学生或者有其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学校取消其学业奖学金资格,研究生本人须退还已享受的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