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3 17:29作者:王华老师
五、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关于做好2014级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湖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体系实施办法》(研字[2014]7号)和《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研字[2014]16号),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启动2014级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
(一)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0.8万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0.5万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0.3万元/人·年。
(二)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4.按学校规定报到和注册,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2014级全日制脱产在读硕士研究生。
(三)不接受下列硕士研究生的申请:
1.工商管理硕士(领导力MBA实验班除外)、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各专业学位中“在职班”研究方向、单独考试、和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非在职考生除外)。
2.未按时缴纳学费;
3.违反国家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
4.公开发表的论文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现象;
5.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6.已办理休学;
7.保留学籍未按时返校;
8.出国留学;
9.自动退学。
二、名额分配
1.名额总数:2014级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名额3374个,其中一等学业奖学金1546个;二等学业奖学金1149个;三等学业奖学金67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