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1 23:58作者:李天扬老师
中南大学2016级新生学费及助学贷款奖学金政策
第六章入学考核与考试
第十七条第二学士学位生由学校自行命题并组织考试;A类专业在湘单独招生,由学校组织报名资格选拔考试,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命题并组织入学考试;保送生和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高水平运动员由学校组织考核选拔,其考核办法和录取形式执行教育部、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其余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八条学校组织对艺术类考生的专业测试,其考试时间、要求及安排以当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为准。
第十九条学校组织对自主选拔录取、综合评价录取、艺术特长、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和保送生进行面试(考核)或水平测试。
第二十条国防生的招生政策以当年国防生招生简章为准。广州军区驻校后备军官选拔培养办公室、广州军区和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国防生进行体检、面试。
第七章招生规则
第二十一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高于120%,但须高于100%,具体调档比例将根据生源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确定;A类专业在湘单独招生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视生源情况向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自主选拔录取生、综合评价录取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专业生和保送生的调档名单由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向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提供;设在提前批次录取的创新型高级工程人才试验班,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确定;贫困地区定向生由有关省级招办按照我校专项计划120%的比例投档。
第二十二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第一志愿考生投档最低分。
第二十三条学校按专业招生,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总分及本人志愿对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1、0、0的办法予以录取(内蒙古自治区除外),即仅在第一、二专业志愿间设置1分的分数级差;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同等条件下:有优惠分者优先;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外语类口试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和理工类各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有选考科目省的考生的优先顺序见本章程第二十四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未录满额的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