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6 09:39作者:三水老师
4、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5、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
五、职高对口、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运动训练、舞蹈学、戏剧影视文学等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特殊招生类专业学生不能转入其他专业,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等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入其他类专业,其他专业的学生也不能选择这些专业;招生时下一批次录取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入上一批次录取专业。
六、学生申请转专业的程序及日程安排
1、2015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请各学院结合专业教学资源等情况,经院务会研究后确定各专业可允许转出学生的名额以及可接收校内转入学生的名额、条件、考核形式、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填写《2015年各学院各专业转出和转入学生控制名额、条件等情况汇总表》(见附表一),将电子文档和签字盖章的纸质汇总表报教务处。
2、2016年1月1日至8日:教务处审核后,各学院公布本院各专业转出、转入学生名额以及转入学生的条件和考核形式、内容、时间和地点。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在所属学院填写《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表二)并附相关材料,经所在学院院务会研究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拟转入学院,由拟转入学院根据转专业的报名资格条件,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
3、2016年1月9日至1月16日:拟转入学院将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名单汇总后填写《2015年各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公示》(见附表三),并将审查通过的名单在学院网站(或公示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学生参加拟转入学院组织的考核。考核通过名单经拟转入学院院务会研究同意后统一报教务处,各学院将所有申请转入学生的资格审查情况和考核情况汇总,填写《2015年各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表四),将电子文档及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连同学生的《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4、教务处审核各学院上报的申请转入学生的各项材料,将审核通过的名单汇总后按相关程序报主管教学校长审批,审批同意的名单需在教务处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在正式办理手续前学生均应参加原所在专业的学习和期末课程考核,凡未参加原所在专业的期末课程考核或课程考核成绩有2门及以上不及格者,学校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5、公示无异议后,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统一到学院教务办报到,并将学生证交到学院教务办,由学院统一汇总后交教务处办理学籍异动手续,正式成为转入专业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