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18:26作者:王新老师
一、实行有利于人才引进的户口准入政策。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特殊贡献、急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未落实就业单位,愿在我市落户,拥有固定住所或稳定收入的,允许在我市登记常住户口;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被我市单位合法聘用、录用,连续工作二年以上并纳入我市劳动保险,在我市拥有固定住所或稳定收入的,允许在我市登记常住户口;当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符合就业政策规定,在我市拥有固定住所或稳定收入的,允许在我市登记常住户口;经批准已领取大学生创业证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允许在我市登记常住户口。
引进人才:验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引进手续办理入户手续。其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落在合法固定住所,引进单位已设立集体户的落在单位集体户,单位没有集体户的落在市人才交流中心。
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被我市单位合法聘用、录用:验核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社保证明、迁入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住房证明及其他有效证明办理。
二、实行鼓励购房的户口准入政策。在徐州市区购买商品房建筑面积75平方米以上(本市非徐州市区人口购买60平方米以上、在市新城区管委会辖区购买商品房不受面积限制),取得房屋产权证并实际居住,办理产权所有者及配偶、子女3人的户口。在徐州市区(含新城区)购买二手房建筑面积75平方米以上,在原户籍人员全部迁出后,参照购买商品房的条件办理入户手续。每套商品房(含二手房)5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
商品房(二手房):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房屋产权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土地证》)、户籍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已满18周岁的随迁亲属,若为符合法定婚龄的子女需提交未婚证明。
三、实行鼓励投资的户口准入政策。在徐州市区投资人民币80万元,年纳税2万元以上,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办理业主及配偶、子女3人的户口;本市非徐州市区人口在市新城区管委会辖区投资人民币50万元,年纳税1万元以上,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办理业主及配偶、子女3人的户口。
投资入户: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验资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户籍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办理报批手续。已满18周岁的随迁亲属,若为符合法定婚龄的子女需提交未婚证明。
四、实行鼓励经商的户口准入政策。在徐州市区连续经商2年以上,年纳税1万元以上,在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办理业主及配偶、子女3人的户口;本市非徐州市区人口在市新城区管委会辖区连续经商2年以上,年纳税5千元以上,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办理业主及配偶、子女3人的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