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18:26作者:三水老师
经商入户: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户籍证明、合法有效住房证明办理报批手续。已满18周岁的随迁亲属,若为符合法定婚龄的子女需提交未婚证明。
五、实行三投靠户口迁移政策。夫妻相互投靠、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被投靠人需在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父母投靠子女的,被投靠人需在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投靠后户内人均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生活水平不低于徐州市区最低保障标准。
(一)跨省、市、县的居民投靠配偶户口。由被投靠人提交书面申请、结婚证、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户籍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投靠人及已满18周岁随迁子女,符合法定婚龄的随迁子女要提供未婚证明,经社区民警调查后,形成书面报告,办理报批手续。
(二)跨省、市、县的子女投靠父母户口。由被投靠人提交书面申请、户籍证明、亲属关系证明,18周岁以上符合法定婚龄的提供未婚证明,经社区民警调查后,形成书面报告,办理报批手续。
(三)跨省、市、县,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父母投靠子女户口。由被投靠人提交书面申请、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户籍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经社区民警调查后,形成书面报告,办理报批手续。
六、实行农民工户口准入政策。在市区工作的农民工,年龄在18至50周岁(有特殊贡献或者突出事迹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在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允许在市区落户:1、在就业地获得地级市以上党委、政府、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流动人口工作领导小组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2、取得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3、带高新技术成果在我市创办企业或实施转化的;4、见义勇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5、参加养老保险7年以上、连续申办暂住证7年以上、获得初级以上职称、被单位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
农民工申请落户由所在单位或个人向所在地公安部门申请。申请单位必须已在工商部门登记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申请资料需提供:
1、户籍证明、暂住证。
2、自有住房房屋产权证。
3、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4、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5、申请单位工商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
6、县及县以上科技部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计划合同书、地市级优秀农民工表彰、嘉奖、荣誉证书或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