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31 10:05作者:李天扬老师
淮南市落户政策户口迁移细则,2018年淮南市户口迁移落户政策规定
(一)工作调动户口迁移
1、条件和材料
(1)市、县以上组织人事、劳动部门调令,省直属的单位和部门须有上一级主管单位的调令
(2)接收单位证明
(3)本人及随迁配偶和子女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
(4)随迁配偶婚姻证明和住所证明
(5)已成年子女提供未婚证明
(二)录用公务员、招工、招干户口迁移
1、条件和材料
(1)县、市以上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录用、招聘证明
(2)接收单位证明
(3)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
(三)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
1、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持有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派遣证,可选择在我市落户,凭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全国高等普通学校或全国普通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派遣证以及市人才交流中心入户介绍信;
(3)《户口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
2、原我市生源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可选择在我市常住地派出所落户,凭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原户口迁出证明;
(3)《户口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
3、2003年8月7日以后,原籍在我市的应届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工作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派出所落户,凭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全国高等普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派遣证;
(3)《户口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
(4)原迁出户口证明。
4、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可选择在我市落户,凭
(1)毕业证书;
(2)市人才交流中心入户介绍信;
(3)户籍证明材料。
5、原我市生源的高校学生转学、退学、肄业落户,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