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1 11:37作者:三水老师
(三)建立完善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就业创业管理体系,完善人力资源信息网络系统。加强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提高其转移就业能力。把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和就业服务工作向乡镇、村居延伸,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和新落户城镇劳动力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健全城镇各项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工作。完善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社会救助统筹发展。
(四)加快统一城乡居民卫生计生服务制度。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设覆盖实际居住人口的计生服务信息网络。
(五)加快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深入分析研究本地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住房问题,加强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把异地务工人员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多渠道筹措房源,着力解决新落户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探索完善城乡居民住房公积金制度,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城乡居民住房消费的作用。
(六)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积极探索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体系,逐步理顺事权关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按照事权划分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
(七)改革人口发展机制体制。建立政府主导,公安部门牵头,发展改革、财政、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经济信息、农业、卫生计生、司法、法制等部门参加的新型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机制,统筹规划、整体协调人口规划发展和城乡公共服务,共同推动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统筹协调。成立揭阳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由1名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总抓,市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教育、公安、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卫计、农业、法制、宣传、统计等部门积极参与,统筹领导和协调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强化对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密切配合,整体推进。各县(市、区)作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责任主体,抓紧研究制定有利于增强城市吸引力、有助于引导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的政策措施。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要全面梳理与户籍政策相关的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财税、农村产权等领域的政策措施,与本实施意见精神不一致的,要立即清理、停止执行;与本实施意见的政策要求相近的,要对照调整,修改完善;与本实施意见明确的改革路径相同的,要加强研究,搞好衔接,逐步推进。市公安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跟踪评估和督查指导,认真做好新旧政策措施的衔接,把握好过渡期,规范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