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2 21:01作者:王新老师
不能把退出“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
意见中要求,加快区域中心城市特别是“一市一区”等规模偏小设区市行政区划调整,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对符合条件的县实施撤县设市,探索推进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同时,还将稳步推进撤乡设镇、撤镇(乡)设街道,加快“村改居”步伐,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一体化。
山东将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落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以及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的规定。而且,还将把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生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医疗卫生和计生服务,并对进城落户农村人口继续保留5年的生育政策调节过渡期。
同时,山东还会发力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而且,我省还强调,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三权”,应在完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适时开展试点探索,实现有序推进。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济南毕业生落户门槛一直在降
梳理近几年来济南的户籍制度变化进程,不难发现,毕业生落户济南的门槛一直在不断降低。时间回到2007年,济南颁布实施了《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接收落户实施细则》,明确大专、中专学历毕业生,只要在济落实就业单位并与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并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聘用期达到规定期限的外地生源毕业生,就可办理接收手续。
到了2009年,市公安局又出台相关规定,再一次降低毕业生落户的“门槛”,取消了专科毕业生落户和专科学历职工调动落户均必须工作满3年的限制,使专科毕业生落户济南不再有工作年限的限制。同时,还放宽了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落户条件和中专学历职工调动落户年限,由原来的“满5年”调整为“满3年”。
山东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居全国第10位
统计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3.75%,居全国第14位。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2.97%,居全国第10位。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相差10.8个百分点,表明还有相当数量居住生活在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处于“半市民化”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