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5 17:30作者:李一老师
十、办理了居住证有什么好处?
答: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公共文化、证照办理等基本公共服务和受灾救助、临时救助权利。居住证持有人在当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养老服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权利。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达一定年限,逐步享有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十一、我省户籍制度改革涉及到的学生资助政策有哪些?资助对象和资助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我省户籍制度改革中涉及到的学生资助政策有以下四个方面:
1.学前教育资助。资助对象为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不分城乡),资助用于保育教育费和生活费开支,标准为每生每年500-800元。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资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分城乡)。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4.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资助。包括免学费和助学金两项。免学费对象为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一、二、三年级的所有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一、二年级学生中,涉农专业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集中连片特困县农村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十二、我省如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答:一是继续坚持“两为主”原则,改革户籍制度,破除城市学生与农村学生的界限,以常住人口为基准,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全部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建立义务教育学龄人口数量和学校承载能力预测机制,科学编制学校布局和建设规划。二是畅通随迁子女就学渠道。已经申领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小学、初中入学应与当地户籍学生一样,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和对口直升。尚未申领居住证的随迁子女,按照现行入学政策妥善处理。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流出地政府应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妥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