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5 16:37作者:李天扬老师
观察
与户口登记脱钩后社会扶养费还收得上来吗?
“黑户”问题由来已久。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目前约有1300万人没有登记户口,这些人大多没有社会保障,在出行、工作和受教育等方面举步维艰。他们游离在社会管理之外,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也给各地的户籍管理、人口统计等工作带来难度。
1300万“黑户”中六成以上是超生人员
在这1300万“黑户”中,60%以上是超生人员,这与一些地方长期将计划生育等政策与户口登记捆绑有直接关系。为了落实计生工作,一些地方把上户口作为控制超生、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条件,造成父母不交罚款孩子就上不了户口的现象。
超生又交不起罚款,是目前很多“黑户”存在的原因。
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从未要求超生婴儿上户口需要提前缴纳社会扶养费。只是在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过程中,有地方“发明”了这样一个“有效”的收缴办法,引致各地竞相模仿。比如目前北京市公安局网站上有关办理出生登记的介绍中,依然明确写着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办理。
在实际操作中,这条“潜规则”到底发挥了多大的作用呢?对于想生孩子的富裕人群,完全可以负担得起社会扶养费。比如张艺谋就为其超生子女缴纳了748万元罚款。对于家徒四壁且生育多个子女的家庭而言,缴纳社会抚养费较为困难。比如2013年媒体曝光的陕西省商南县白鲁础乡小川村陈道清夫妇,12年间先后生育了10个子女,但经济拮据,连2000元的手术费都需要借钱,9个超生子女的罚款更是交不起。
多地出台政策禁止“先收费再上户”
国家卫计委多次要求各地禁止将计划生育与落户、入学、低保等捆绑,并开展督查。各地也在保证超生“黑户”落户上有了一些尝试。
2014年开始,陆续有山东、福建等地公安部门出台政策,明令禁止将交纳社会抚养费作为户口登记的前置条件,同时严禁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公民进行违规罚款和其他“搭车”收费。广东2015年除了取消挂钩以外,还明确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社会扶养费的,按规定加征滞纳金;仍不缴纳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