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2 00:16作者:李天扬老师
推进市民化,说到底还是花钱的问题。去年,广东一份调研报告显示,据测算,广东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人均成本主要包括一次性成本13.41万元,以及每年公共服务成本6851元。若按2020年实现1300万人落户的目标,也就是到2020年广东需投入超1.7万亿元,这些成本需要国家、省、市、县、企业、个人等各方面共同承担。
在外来人口市民化方面,广东所肩负的压力可谓相当大。例如,与广东相比,第二经济大省江苏进城务工人员仅1000万左右,其中来自外省的仅400万。此外,江苏人均财力也比广东靠前很多。而广东在扣除计划单列市深圳之后,人均财政支出位居全国倒数第四。
逆城市化
对来自贫困地区的外来人口来说,落户城镇能享受城镇居民的待遇,他们自然愿意落户城镇。但对于城市近郊、城中村以及沿海发达地区的农民而言,在成为城镇户口后,可能要放弃掉在农村的原有权益,因此他们更愿意继续做村民,他们的城市化,在某种程度上是“被城市化”。
改革开放后,珠三角很多村庄集体修建工厂出租给外商,至今仍有大量的租金收入,当地村民按照户籍可以按年获取红利。广州天河某城中村的村民钟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村的村民每年都能从村集体成立的经济发展公司获得分红。此外,在自己宅基地上建的房子出租出去所收的租金也足够村民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正是有了这么多的好处,在广州的白云、番禺等地区,“居转农”的现象越来越多。许多这些地方出去的大中专毕业生纷纷要求将户口转回原籍。
也有人是为了其他诉求。来自潮汕的陈先生在广州某大学毕业几年后把户口迁回老家,“我们夫妻两个都不是独生子女,想生二胎的话,在广州实在没办法,放在老家的话就没啥问题。”
广东省综合改革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彭澎告诉记者,从政策趋势来看,未来可能很多人入户城镇后,他们在农村的权益可以保留。
对此,《意见》提出,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提高中小城市吸引力
不过,“居转农”之类的逆城市化一般多在富裕农村尤其是大城市近郊和沿海地区出现,对来自城乡差异大的地区的人来说,落户城镇尤其是落户到广州、深圳这样的大城市还是有着比较大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