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9 23:50作者:李天扬老师
9.新生报到期间,请将以上材料交到各学院。户口迁移的最后提交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20日,迎新之后可将相关材料交到研究生院,超过截止时间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请注意核对发放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中国银行卡、校园卡、入学须知。(保留入学资格的同学注意妥善保管好银行卡和校园卡,以便2018年返校时使用。)
2.生活用品全部自行配置。
3.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4.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按照国家规定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须申请复学并进行体检,体检符合要求,重新办理入学手续。体检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恢复入学资格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5.在校学习期间,应按学年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者,不予办理注册手续。
6.本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转接由学校统一办理。
7.新生奖学金名单公示等其他相关事宜,请同学们及时关注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
8.接教育部通知,自2017年起“骨干计划”新生直接进入招生学校进行基础强化学习,不再单独安排强化基础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