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6 09:43作者:三水老师
第二十一条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不予录取。
第五章新生入学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新生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凭有效证件报到入学。入学时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各种证件(卡)工本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事先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到校后办理助学贷款。学校有完备的助学体系,设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助学金、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确保无一人因困辍学;学校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励体系,鼓励学生创先争优,为吸引和选拔优秀考生,还设有新生奖学金。
第二十三条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贫困地区定向学生按国家规定可以转户口。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对于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新生,学校还将开展专业复测工作,一经发现有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国防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如高考分数未达到学校在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文理类调档分数线,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籍所在地;如高考分数达到学校在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文理类调档分数线,则视具体情况转为普通生。如因从军信念不坚定等主观原因提出退出国防生,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第二十六条自主招生、外语类保送生按照教育部规定,入校后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学校本科招生官方网站:http://zhaosheng.cug.edu.cn,官方微博:http://weibo.com/cugzhaosheng,招生咨询电话:027-67848570、027-67883687(兼传真),电子信箱:zhaoban@cug.edu.cn,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027-67884345。学校通过本科招生网(zhaosheng.cug.edu.cn)发布招考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
第二十八条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陕西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如果上级部门或湖北省物价局调整当年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