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2 11:51作者:三水老师
(三)风险补偿金及贴息的资金划拨
省级财政应承担的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市级财政应承担的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由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各省辖市于当年12月15日前将贴息足额划拨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定账户,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当年12月20日前将省、省辖市应承担的贴息划拨至经办银行。各省辖市于次年6月15日前将应承担的风险补偿金足额划拨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定账户,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次年6月30日前,将省、市应承担风险补偿金统一划拨至经办银行。
账户名: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账号:462090100100036270
开户行:兴业银行金水东路支行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受理工作。
各省辖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督促所属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受理申请工作中应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制订、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对于办事大厅面积狭小、楼层较高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及早采取措施,合理调度安排工作,按照“早入学、先办理”的原则,在7月12日至8月10日期间主要受理在校大学生贷款申请,8月10日至9月20日主要受理新生贷款申请,组织学生分批办理,妥善安排受理进度,错峰处理,避免学生和家长过度集中,防止突发事件发生,保证贷款工作平稳开展。
(二)加强监督检查和媒体报导的处理工作。
贷款工作启动前,各省辖市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组成监督检查组,对所辖县(市、区)贷款政策宣传情况、人员、办公场所、办公设备配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各项措施及时到位。贷款办理高峰期,各市、县资助中心主任要坚守工作岗位,并安排专人对本地区贷款工作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每天浏览省内有较大影响的新闻媒体及网络,如发现有关本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方面的报道,在第一时间快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