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2 11:51作者:三水老师
高中预申请的范围是户籍地与就学地相同且高三学年获得国家助学金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2、预申请工作流程
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利用2016年普通高中春季助学金的信息采集的契机,组织所属高中填写河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中预申请名单(附件3),高中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所属高中的数据后在5月15日之前将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上报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所属县(市、区)和所属高中的数据后在5月25日之前将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上报省资助管理中心。省重点扩权县(市)随所在省辖市报送,省直管县(市)单独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所属高中数据后,在6月20日之前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中预申请名单导入预申请系统。
(二)需求摸底和贷款额度上报
各县级资助中心要根据当地历年被高校录取学生情况结合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情况和高中预申请情况,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需求摸底工作,科学预测当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
各省辖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做好所辖县(市、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预测工作,6月15日由省辖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计上报所辖县(市、区)的《2017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预测表》(附件4)。省重点扩权县(市)随所在省辖市报送,省直管县(市)单独报送。
(三)领取贷款合同、档案盒
7月上旬,请各省辖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办人持有效身份证和《河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空白借款合同出入库单》(附件5)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档案盒。2015年剩余借款合同已作废,请妥善保管,待开行通知统一销毁处理。
(四)完成乡镇街道信息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