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0 17:28作者:王华老师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河南科技学院名义违法违规进行招生录取活动的其它任何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四十三条2016年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之前的有关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内容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由河南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
邮政编码:453003
咨询电话:0373-3040127(招生就业处)
监督电话:0373-3040279(纪委监察处)
学校网址:http://www.hi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