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0 17:28作者:才子老师
第三十五条根据国家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为了综合调节各省本科录取批次分数线上生源不均衡状况,认真落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关于进档考生的相关录取政策,学校预留不超过年度本科招生总规模1%的计划并上报教育厅审核备案。
学校将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按照“公开透明、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维护公平”的原则使用预留计划,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三十六条学校按照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部署,采取网上远程异地方式开展新生录取工作。各省、各批次录取结束后,学校将通过河南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xx.hist.edu.cn/)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三十七条学校严格执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批准的学费标准。具体为:
(一)本科
文科类:3400元/生·年理工类:3700元/生·年
艺术类:5700元/生·年
(二)专科
文科类:3300元/生·年理工类:3600元/生·年
艺术类:5600元/生·年
(三)中澳课程合作项目(本科)
文科类:14000元/生·年理工类:15000元/生·年
第三十八条学校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服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年)和学校奖学金。另外,还有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
第三十九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于复查出的问题,学校将依据有关政策要求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条本、专科学生在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证书署名“河南科技学院”。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河南科技学院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的本科学生,学校将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证书署名“河南科技学院”。
第四十一条学校与澳大利亚南澳大学联合实施的中澳课程合作项目招生专业有3个,分别为:教育学、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