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5 11:11作者:王新老师
(四)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利息如何计算?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如遇利率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贷款学生的利息从贷款到账之日起计付,其中正常学制(本科四年、专升本二年、专科三年)内的贷款利息财政100%贴息,正常学制外的贷款利息及因违约等原因造成的罚息由学生自付。一般情况下,学生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毕业当年的7月1日(含1日);当贷款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当休学的贷款学生复学后,恢复贴息起始日为当月的1日;提前还贷的,应按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五)每个学生的贷款额度是多少,如何发放?
学生贷款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借款合同采取一年签订一次的方式。借款合同签订后,贷款银行在规定时间内将贷款拨付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并转拨高校,由高校根据贷款银行的授权,按合同约定向学生发放贷款。
(六)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如何确定?
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时间,每笔合同贷款本金一次还清,每笔贷款最长不超过7年,利息按贷款银行规定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毕业后每年12月20日前自付利息。
(七)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还本付息有哪些规定?
对于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学生,可向原所在学校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原所在学校审查同意后,由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统一报贷款银行审批,批准后由学校资助管理中心为其办理展期手续。
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学生原贷款展期期间,按贷款学生原所在学校的隶属关系,由财政部门或有关单位继续贴息,贷款期限相应往后顺延。
(八)贷款学生离校前要办理哪些手续?
学生毕业离校前,要办理还款确认手续,预留扣款账号,确定毕业后固定联系人和本人联系方式。上述手续办妥后,贷款学生方可离校。
学校在贷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将其贷款情况和诚信档案并入学生个人档案,如实向用人单位通报学生的贷款信息,请求用人单位督促学生按时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