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5 11:11作者:王华老师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1、综合素质测评得分排序列本班前20%以内、学分平均绩点达到3.0以上,可申请评定奖学金。
2、按学分绩点由高到底的排序评定奖学金;学分绩点相同的按综合素质测评得分排序评定奖学金。
(四)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包括:精神文明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竞赛优胜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特困学生奖学金、社会和企业专项奖学金等。
1、精神文明奖学金。此奖项采取不定期方式评定。用于在校内外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拾金不昧等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影响较大,事迹突出的学生,经学校批准给予表彰的,根据具体事迹每项可奖励500~1000元;
2、科技创新奖学金。此奖项每学期评选一次,和优秀学生奖学金同时评定。在CN刊物或核心期刊上发表科研论文(限第一、第二作者)的,每篇可奖励200~500元;获得专利(限专利权所有人第一、第二名)的,每项可奖励500~1000元;在国外专业期刊上发表科研论文并被SCI、SSCI、EI或ISTP收录(限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每篇可奖励3000~5000元。(以上均需标明作者单位是河南工业大学)
3、竞赛优胜奖学金。此奖项随活动进行及时评定。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在全国或河南省组织的各种竞赛活动中获奖,为学校争得荣誉的,视情形给予相应奖励。
4、优秀新生奖学金。每年共奖励50名高考成绩优异的普通高招本、专科新生,新生奖学金金额为一次性奖励每人1000元,如果高考成绩通过国家重点院校本科招生第一批录取分线,一次性奖励金额为1500元。
5、优秀特困学生奖学金。此奖项每学期评定一次,和优秀学生奖学金同时评定。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特困生每人可再奖励100元。
6、社会和企业专项奖学金。指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在学校一定范围设立的奖学金,此奖项根据双方有关协议执行。
二、国家助学贷款
(一)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毕业后每年自付利息,毕业三年后一次性偿还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