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2 08:48作者:才子老师
首先,祝贺你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成为一名大学生!
依法服兵役,是《宪法》赋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国家鼓励高校大一新生、在校生和应往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大一新生,可以按照高中应届毕业生的标准条件应征入伍,入伍后享受在校大学生相关优惠政策。相关优惠政策和应征程序为:
一、相关优惠政策
(一)入伍后选拔军官、选晋士官政策
(1)选拔为军官:大学生义务兵服役期间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通过参加高中生士兵招生考学、作战部队优秀士兵保送入学两种方式进入军校学习,军校毕业后成为军官。
(2)选晋为士官:2年义务兵服役期结束后,有意愿继续服役且符合部队士官选晋要求的,经部队批准可选晋为士官,并享受士官待遇。
(二)退役后就学优惠政策
(1)退役后入学或复学:①高校新生或在校生服役期间按国家规定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②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③退役复学在校大学生优先选拔为国防生和毕业后优先推荐接收入伍。④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2)退役后专科升本科:①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面试入读成人本科;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河北省规定录取比例不低于70%。②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3)退役后考研:①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②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③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④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学生,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