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7 12:43作者:才子老师
各重高的分配名额为,萧山中学招生人数的80%(含提前自主招生的137人)和二中、三中、五中招生人数的6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五)各类高中录取的前置条件
1.在分配名额录取时,享受分配政策优惠录取的学生,其升学成绩总分最低控制要求达到萧中、二中、三中和五中4所重高录取总人数110%的名次所对应的分数及以上,并满足初二、初三两个学年都在本校就读的条件。
2.初三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作为中招录取的前置条件。凡要求升学的考生,其6项评定需获得4个P等及以上,其中报考第一批的考生,其6项评定需获得3个A等和3个P等及以上。
3.本区户籍及父母一方持有效的《萧山区人才居住证》和华(归)侨子女、港、澳、台籍的高教网教育可报考各类高中学校。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须在本区初中连续就读满三年(拥有我区连续三年初中学籍)且父母一方按规定在本区参加相应时段的社会保险满三年(凭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即可填报全部批次的志愿。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只可填报第二批次的志愿。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户籍的学生只需拥有本区连续三年学籍即可,2016年和2017年仍有效。
5.历届初中毕业生只允许报考第二批次录取的志愿(非萧山户籍历届生必须在萧山区毕业并有三年学籍且父母一方按规定在本区参加社会保险满三年)。
6.特长生报考需符合上述前置条件。
(六)各类高中招生录取操作顺序为:体育特长生录取、普高特长班录取、第一批次的分配名额录取、第一批次的统招部分录取、第二批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