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4 13:44作者:王华老师
支持多渠道融资
对在主板上市及再融资的、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继续给予奖励;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给予100万元前期费用补助。省财政每年出资3亿元,设立陕西融资担保发展资金,主要用于补充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担保代偿补助等。对列为省级示范并规范实施的PPP项目,根据投资额给予奖励;对省内规范落地的项目,根据投资额分别给予补助。
对首次入围“中国500强”“中国民企500强”的民营企业,省政府分别给予奖励;对新落户陕西的总部企业,中国民企500强在陕西建立总部或区域性分支机构的,省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办总部经济和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采掘企业除外),自开办之日起,前3年对其高管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发挥省级已经成立的产业基金作用。对首年度投资进度超过60%的、引入外省企业落户的、培育本省企业主板上市的,给予一次性财政奖励;对运行效果显著的基金管理团队,给予业绩奖励;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天使基金设立,政府出资50%部分作为让利性出资,不参与基金收益分红,并以此为限先行承担投资损失;鼓励知名投资机构、券商来陕设立基金或投资机构,前3年对其高管人员给予一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