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4 13:44作者:王新老师
2018年6月30日前,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整合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省级国企改革发展专项等资金,对省属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费用给予适当补助。
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落实工业稳增长各项政策,对重大技改、新产业培育、示范项目给予支持;对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按财政贡献增量由省、市、县分别给予适当奖补;对列入国家军民融合计划的重大项目,省上配套最高1000万元;对民口企业承担的军品科研、出口项目给予补贴。
发挥省级县域经济发展、中小等专项资金作用,采取贷款贴息、风险补偿、以奖代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方式,支持县域产业聚集发展。对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市县、基地给予奖励。对省属重点文化企业,经省政府批准,2020年年底前可免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做大陕西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规模,整合中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培育龙头企业,扶持一批小微文化企业。
支持“十百千万”工程,对认定的明星企业、农民专业示范合作社、粮食家庭农场和牧场给予补助;对国家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新增技改和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支持依托高校开展农业科技推广,对学校新建试验示范站给予补助。市县政府安排专项示范推广的,省财政1∶1配套支持。围绕果、畜、茶、菜四大产业,用3年时间,建成50个“3+模式”现代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示范园。
支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通过陕西科技重大专项,对遴选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国家增材制造创新中心、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以及产学研深度融合研发中心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给予无偿支持。对就地转化的重大科技成果实施双向补助;对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家自然科学奖在陕西落地转化的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资助。
实施人才激励政策,扩大“百人计划”实施范围,对入选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专家给予科研经费补助。实施“三秦工匠计划”,对引进的技术技能人才给予奖励。对青年项目给予科研启动经费补助;对新建成的省级人才发展示范基地、省级技术技能示范基地给予实训设备补助。对认定的瞪羚企业按年研发费用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提供一定额度免息周转资金,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