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9 11:45作者:李天扬老师
三是我省针对粤西北欠发达地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全省华侨农场危房改造,出台了《广东省棚户区改造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综[2015]39号),明确了适用范围与原则,提出了相关部门职责、贴息政策、审批和分配方式、资金拨付、信息公开、监督管理与绩效评价。
八、棚户区改造规划任务与完成情况
(一) 棚户区改造规划与任务
《广东省棚户区改造规划(2014-2017)》(粤建保[2014]120号)明确了我省棚户区改造的总体目标和年度改造计划。2014-2017年,全省完成棚户区改造约16万户,其中城市棚户区约9.7万户、国有工矿棚户区约4.6万户、华侨农场危旧房约1.7万户。其中我市2014-2017年,棚户区改造10789户(套),其中华侨农场危旧房598户,其余主要为城市更新、土地整备中涉及的住宅拆迁安置项目。
(二) 我市棚户区改造完成情况
2014-2017年广东省棚户区改造规划中,我市棚户区改造计划1900套,实际完成2164套,完成率113.89%,其中龙岗区800套,坪山新区1064套,光明华侨农场危房改造300套。
2014-2017年广东省棚户区改造规划中,我市2015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为2789套。我市2015年棚户区改造实际计划为3082套,其中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工程重建项目1240套,茶光地块(西)保障性住房项目896套,鹤州工业区更新单元项目657套,华侨农场危房改造项目289套。
九、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及三年计划
(一) 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
国家要求制定2016年年度计划。《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棚户区和城市危房改造计划工作的通知》(建办保函[2015]217)号,提出三项目要求:一是做好年度改造计划编制工作,根据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结合改造项目前期工作情况,选择建设条件成熟的项目,确保2016年内能开工建设。二是抓紧开展改造项目前期工作。逐片调查摸底,积极引导和鼓励居民通过选购存量商品住房等实施货币安置,确需安排安置住房建设的,落实选点布局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确保及时供地,加快“四证”等相关建设审批手续办理。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同国家开发银行省级分行建立协调机制,积极落实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三是,把城市危房纳入棚户区改造政策范围,优先安排。2016年,各地结合实际,增加危房改造规模。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指导市县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危房鉴定工作,做好危房改造规划计划安排,有序实施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