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5 11:47作者:王华老师
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分4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经费、培训人员、宣传动员、收集资料、制定方案、完善技术规范、测量制图准备等工作。
(二)试点阶段。各地区分别选择2-3个村进行试点。
(三)实施阶段。在试点基础上,完善实施方案,以点带面,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集体所有权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四)汇总上报阶段。上报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成果。
八、组织领导
成立以主管市长为组长,由市国土房屋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参加的大连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负责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组织和重大问题的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国土房屋局),负责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日常工作。
各区市县、先导区也要成立以政府(管委会)主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编制方案,落实责任,明确进度,定期检查,抓好落实。市国土房屋局将结合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工作,不定期进行抽查,督促工作落实。
九、经费保障
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经费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列支,专款专用,保证登记发证工作正常开展。
附件:大连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张军副市长
成员:王晋良市国土房屋局局长
王敬市财政局副局长
吕洪喜市农委副主任
邹明达市国土房屋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房屋局(联系电话:82823090),邹明达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