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9 17:13作者:李一老师
(五)强化服务支撑能力。围绕产业链培育、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支撑能力。完善人才培养和选择机制,引进、培养一批既熟悉光电技术又通晓管理的高端复合型人才。在具备学科基础和科研、教学能力的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设立新能源相关专业,鼓励省内与省外知名院校联合办学、招生。推进服务体系、产业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支持设立能源资源评价、新能源设备及零部件检测、并网检测等机构,建立和完善行业监测体系,支持相关中介机构发展。
(六)科学合理布局有效消纳新能源的产业。搭建承接平台,规划建设现代高载能产业园区,形成能源密集型产业集群,在金融、土地、环评、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和优惠,提升配套服务水平。在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允许和符合环保准入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引导有实力、有技术、有市场的企业就近就地消纳光伏电力,实现高载能工业集聚生产、集约发展。形成开发清洁能源、消纳光电电量、发展高载能产业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模式。
(七)强化规划引导作用。按消纳能力对市州光伏电站建设实行总量平衡和年度规模管理。各市州发展目标、时序、布局要同《甘肃省“十二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河西新能源基地建设2013—2015三年实施方案》相衔接,制定与资源实际、就地消纳、电网接入等条件相适应的规划和实施方案,科学有序、规范发展。
为推进全省光伏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确保贯彻实施。各有关市州要加强对本地区光伏产业发展的管理,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政策措施,引导本地区光伏产业有序协调发展。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