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6 14:00作者:李一老师
1、借款人夫妻双方资信证明原件各1份,复印件各1份(中心格式,单位填写加盖公章,内容涂改无效)。
2、借款人夫妻双方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表(即“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各1份;
3、房监所出具的借款人本人及家庭成员住房情况查询说明原件1份;
4、借款人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用于还款的储蓄存款帐户复印件2份;
5、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
6、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2份(复印户口簿首页和常住人口登记卡)或派出所开具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1份、复印件1份;
7、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2份;
丧偶后未再婚的,提供结婚证、死亡证明复印件各2份,在贷款办理窗口现场填写“未再婚声明书”原件2份(中心格式);
离婚后未再婚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2份,在贷款办理窗口现场填写“未再婚声明书”原件2份(中心格式);
从未结婚的,在贷款办理窗口现场填写“未婚声明书”原件2份(中心格式);
8、购房首付款票据复印件2份;
9、网签购房合同原件1份、复印件1份,另提供购房初始登记复印件1份;
10、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申贷时提供缴存地出具的公积金缴存明细并加盖公章;
11、新参加工作的大学生,申贷时提供毕业证复印件2份;
12、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办理流程
1、借款人向公积金贷款办理机构提交申请资料;
2、公积金中心贷款办理机构审查和审批后出具承诺书;
3、开发企业向公积金贷款办理机构提交借款人所购房屋房产证、土地证复印件;
4、银行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5、借款人到房监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6、银行通知借款人领取借款合同、放款凭证。借款人按合同约定开始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