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4 21:40作者:王新老师
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政府应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用人单位要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切实保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待遇落实,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尽快安排上岗,依法合理确定工资福利,接续社会保险关系。严禁以劳务派遣等形式代替接收安置,对服现役10年以上的退役士兵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的,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安徽退伍军人政策二:
我市2008年冬季退役士兵已于11月25日始陆续返肥。各级安置部门、电台、报社问均接到了许多退役士兵及家长的询问电话,希望了解2009年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具体享受那些优惠政策,现依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发[2008]32号《关于2007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皖政办[2004]19号《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答复如下:
问:2008年冬季退役士兵报到有什么规定?
答:1、城镇退役士兵:于2009年元月5日—2009年元月16日到所在县、区民政局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报到;报到时须持《退伍证》、《户口簿》、《入伍通知书》、《优待安置证》、《部队行政介绍信》。凭市、县、区安置办开具的入户介绍信到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退役士兵自部队行政介绍信开出之日起三个月内不报到或者不办理预备役登记手续的,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不负责安排工作)。
2、三级以上转业士官:报到时须持省安置办发出的《接收安置通知书》、《部队行政介绍信》、《士官转业证》到市民政局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报到。
3、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报到时交户口所在区组织部综合处接转到所在街道和分配单位。
问:今年哪些退役士兵可以享受合肥市安置政策?
服现役满2年未被选取为士官的退役义务兵;服现役满规定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期的复员士官;因伤病残等原因滞留部队服现役超过2年的退役士兵。因政治、身体等原因被安排提前退出现役的士兵,按有关规定执行。转业士官的接收安置按照民政部、总参谋部民发[2007]173号文件执行。
问:今年哪些退役士兵不能享受合肥市安置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