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6 10:22作者:王华老师
3.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申请原则上在一天内初审完毕。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一天后,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结束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应聘申请尚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招聘岗位。
5.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可登录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考务费150元。缴费时间:2016年8月26日18:00前每天8:30至18: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一般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笔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于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7天内在本期招聘公告公布的本系统或本单位网站发布公告,通知考生(网址见《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列表》)。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应及时关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按要求及时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坚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根据网上报名信息(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本人提供的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等材料,按照公告的报考岗位招聘条件严格审核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职应聘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
四、准考证。准考证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印制、发放,领取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本系统网站通知。
五、笔试。参加笔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应聘人员,应尽快补办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在有效期内)。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划定合格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按照管理权限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题范围为招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见各招聘单位岗位列表,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对笔试后符合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