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6 10:15作者:三水老师
(三)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7、违反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九、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务上当受骗。
热线电话:
南宁市政府公共服务呼叫中心0771—5527741;
南宁市“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0771—12333;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1-5538455;
监督电话:0771-5556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