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0 16:41作者:才子老师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本办法有关规定报销。
第三十条省直机关审计、评审、办案、巡视以及探亲、转业、调动、挂职锻炼、支援工作、实(见)习等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用,由省直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厅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垂直管理单位根据本办法制定本系统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月1日起实行。省财政厅《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1129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安徽车改补贴标准方案
7月8日下午,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在合肥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已经出台,并确定了各级改革完成的时间表。
会议提出,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顺应民意、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迫切要求,具有政治、经济上的多重意义,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改成改好。
会议强调,我省将贯彻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复精神,全面落实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坚持分级负责,按照从严从紧、应改尽改原则,积极稳妥实施好改革,确保今年8月底前完成省直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改革任务,10月底前完成市本级改革,12月底前完成县(市、区)和乡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我省还将转变公务出行观念,创新公务出行方式,积极推行社会化、市场化方式,多措并举保障公务出行。将加强制度管控,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纪律约束和舆论引导,确保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公车改革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7月16日中办、国办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全国范围公车改革的大幕正式开启。本次公车改革的要点主要有: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将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社会化的方式以及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