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分配和使用,承包土地经营权变更登记工作。
广播电视台及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负责宣传有关征地拆迁的政策,提高群众对征地拆迁政策的知晓率。
发改、民政、审计、住建、房地产、农业、林业、卫生、计生、工商、税务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征地拆迁的相关工作。
(二)优化政务服务。相关责任单位要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能当场办结的应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应在法定的时限内办结;要创新服务方式,建立项目跟踪服务责任制,在项目审批过程中要提前介入,跟踪督办项目审批的各个环节;对于征地拆迁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及时解决;因工作需要查询相关房屋、土地权属以及有关房地产交易信息的,相关部门应当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