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7 14:51作者:王华老师
三、服务期限和范围
特岗教师服务期暂定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学校任教,可根据当地农村教育的需求在县域内学校间交流。
四、特岗计划的组织领导
我省成立陕西省农村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见附件2),负责全省特岗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
各有关市应成立市特岗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主管教育的市级领导担任组长,教育、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在教育局设立特岗计划办公室,会同编制、人社等部门负责制定本市特岗计划的岗位设置标准和公开招聘办法,组织招聘工作及岗前培训,落实特岗教师的教学岗位和编制,加强对特岗教师的服务管理与调配交流。
各有关县(区)政府应由主管县长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在县教育局设立特岗计划办公室,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指派专人负责特岗计划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高校应成立特岗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分管就业工作的校级领导要担任组长,直接参与和指导该项工作,就业指导部门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学生推荐和派遣等相关工作。
五、招聘形式及程序
1.公布需求。3月10日前,各市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需求调研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教师〔2015〕9号)要求,向省教育厅报送2015年辖区特岗计划实施县(区)招聘计划;4月25日前,各市应将辖区特岗计划实施县(区)招聘教师岗位设置标准、编制空缺情况、公开招聘办法等情况以市为单位分别报省教育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查备案。省教育厅于5月10日前向社会发布信息。2015年我省特岗计划全部采用教育部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tg.ncss.org.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特岗教师的招聘、录用和信息动态更新。广大考生务必通过“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
2.网上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接受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报名,填报任教志愿,具体为5月11日至20日。
3.资格审查。5月18日至25日,各市县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志愿情况进行统筹,严格进行网络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审核。各高校应积极做好毕业生推荐、选拔和资格审查,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