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5 16:33作者:李一老师
实际平均缴费指数=(Xn/Cn-1+Xn-1/Cn-2+……+X2016/C2015+X2015/C2014+X2014/C2013)/N实缴;
Xn、Xn-1、…X2014为参保人员退休当年至相应年度本人各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Cn-1、Cn-2、…C2013为参保人员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应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N实缴为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职业年金计发按照我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执行。
(十一)改革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十二)改革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其中,符合规定的待遇项目,经审核确认后,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其他待遇项目,仍从原渠道列支。
(十三)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不纳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范围,继续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规定发放离休费,并调整有关待遇。所需资金从原渠道列支。
五、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十四)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六、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十五)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全省实行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统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计算口径,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统筹项目和标准以及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统一编制和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统一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和管理制度,统一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省级集中管理数据资源。
(十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单独建账,专款专用。依法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十七)各级政府要按照统筹协调,综合平衡,责任、权利、义务对等和激励约束的原则,建立与财政管理体系相适应的征收、管理和支付责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