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9 18:05作者:李天扬老师
三、关于几个具体问题
(一)关于规范招生问题
从今年起,招生录取和学籍注册工作必须由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各县市录取结果和学籍注册数据必须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封存,确保录取结果的规范性。未经州教育局同意,各县市和学校一律不允许跨地区招生,对违规招收的学生,州教育局将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各县市教育局和有关部门要加强中考政策的执行力,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和录取工作公平公正,防止各种弄虚作假和泄密、舞弊行为的发生,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
(二)关于择校生问题
今年,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要求,2016年秋季学期起,全部取消“三限”政策,停止招收择校生,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落实。
(三)关于配额生问题
省教育厅明文规定,省级示范性高中必须面向所在地的初中学校分配指标,即省级示范性高中必须执行配额生政策,按招生计划的60%面向所在地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分配招生指标,并向相对薄弱的初中学校倾斜。各校配额生具体指标分配办法由所在县市教育局根据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分配确定,并于6月10日报州教育局。配额生只招收初中应届毕业生。
(四)关于特长生问题
普通高中学校可按本校招生计划5%的比例招收特长生。招收特长生的范围仅限于学校所在地的生源(州属学校和民办学校除外),不得跨县招收特长生。特长生的具体招生办法由县教育局和学校自行确定,但学生须填报志愿,并按志愿录取。
(五)关于民族班招生问题
为支持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今年继续在黔东南州民族高级中学举办民族高中班,专门面向州内15个民族乡和麻江县贤昌镇(原贤昌布依族乡)、谷硐镇(原景阳布依族乡)的少数民族及人口较少的仫佬族招收应届毕业生50人。民族高中班主要招收民族乡主体民族学生和仫佬族学生,如果民族乡主体民族学生和仫佬族学生报读的生源不足,在保证每个民族乡至少招有1名主体民族学生的前提下,择优招收民族乡内愿意报读的其他少数民族学生或将仫佬族学生招生指标划拨到民族乡招生。招生采取指标到乡(镇)、填报志愿、提前录取的办法实施。凡户籍属于州内15个民族乡和麻江县贤昌镇、谷硐镇的少数民族学生及人口较少的仫佬族学生,有就读民族班意愿的,可在就读学校填报《2016年黔东南州民族乡少数民族学生就读申报表》(附件三)一式一份,并附户口复印件,5月中旬组织中考志愿填报时由学校进行初审,5月20日前由学校将材料报送县级民族部门审查,5月25日相关县级民族部门将材料呈报州民宗委审核,5月31日州民委将材料送州教育局对照核查填报志愿。凡录取到黔东南州民族高中民族班的学生享受民族经费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