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9 18:05作者:才子老师
二、录取工作
(一)招生计划
州教育局以州教通〔2015〕49号文件分解下达了普通高中招生任务。普通高中具体招生计划按《2016年黔东南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一览表》(附件一)执行。
黔东南州民族高级中学今年面向州内15个民族乡和麻江县贤昌镇(原贤昌布依族乡)、谷硐镇(原景阳布依族乡)的主体民族或其他少数民族及人口较少的仫佬族招收50名应届初中毕业生。具体招生计划按《2016年黔东南州民族高中面向民族乡招生计划一览表》(附件二)执行。
五年制专科、中职和中专学校的招生计划另文下达。
(二)录取程序
今年,全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普通高中学校、五年制专科学校、中职和中专学校三个批次设置考生志愿。
全州高中阶段学校继续采取分类填报志愿,分批录取,以县录取为主的录取机制。即有面向全州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凯里一中、州民高、凯里学院附中、振华民中及民办普通高中)、五年制专科、中专,全州所有考生均可报考,录取工作由州负责。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州录取结束后,由州按学生填报志愿并根据计划数划定各县市最低录取控制线并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发送数据,由县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各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并依据学生志愿统筹录取。如考生落选可在符合以下情况下调剂录取:一是填报志愿时同意调剂录取。二是分数必须达到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三是只能向分数线达到或低于考生分数的学校进行调剂。中职招生志愿按学校按专业填报,允许中职学生在9月初进行学校和专业的第二次选择(中职招生专业计划另行通知)。
各县市要严格落实省州录取相关要求,一律不得录取低于最低控制线的学生进入普通高中。各普通高中不得违反招生政策,录取未报本校志愿的学生(调剂学生除外)。各县市录取结束后将录取数据发回州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复核数据,并作为该县普通高中学籍注册原始数据提交州基民科备案和州纪检监察室封存。
(三)学籍注册
普通高中学籍注册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注册时,各县市和普通高中分别派1名学籍管理人员到州教育局录入和审核学籍。具体操作流程为:普通高中按照上报州教育局的原始录取数据进行普通高中学籍录入后,由县市教育局学籍管理员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提交州学籍管理员进行审核,注册成功后导出数据交由纪检监察室备案封存,确保注册结果规范。具体学籍注册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