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3 14:59作者:李一老师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依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教师、干部、和全学院学生都要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把“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作为本职工作的首要职责。
教 师
第三条:教师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
第四条:教师必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的思想品德。为人师表,言传身教,教书育人。
第五条:教师要刻苦钻研业务,严谨治学,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在教学活动中要理论联系实际,端正教风。
第六条:教师在搞好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同时,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第七条:教师承担课程的辅导、答辩、批改作业、指导实验、实习等教学环节,要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八条:教师在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的情况下,要抽出一定的时间参加实验、实践或科学研究工作。
第九条:在教学中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
第十条: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各学院、室主任要组织本室教师认真学习《教师法》、《教育法》和学校制定的任课教师守则。
第十一条:在授课时,教师要衣帽整洁,授课、做实验、不迟到、不拖堂,讲文明、讲礼貌、真正做到为人师表。
第十二条:教师在期中、期末的考试、考核、批阅试卷中,要敢于坚持原则,本着对学校负责、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的精神,严格对本人教授的课程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期中、期末考试严格执行学校的考场规则,坚决杜绝在批阅试卷中送人情分、关学院分的现象。
干 部
第十四条:建筑学院党、政主管和管理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时事政治、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
第十五条:要以先进人物为榜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深入学生,调查研究。
第十六条:以培养“四有”新人为目标,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新时期创业精神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
第十七条:改善工作态度,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工作信誉度,提高自身素质,形成良好的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校园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