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1 03:28作者:李天扬老师
其一,是为了社会保障制度的统一,维护社会公平的需要,如在“养老双轨制”运行下,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差距日益加大,改革诉求也越来越大;
其二,因事业单位现行的养老制度等建立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之上,随着事业单位自身改革必要性的凸显,这些制度的内在缺陷无法在既有体制框架内得到修补,越来越难以维持;
2014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解读默认分类
其三,各级财政实际上已经不堪重负,也促使事业单位必须进行社保制度的改革,至于改革的进度,只是一个时间安排的问题。
按照既定的安排,事业单位的社保制度改革,将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同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并统筹考虑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水平。
无疑,这样的改革安排是较为合理的。改革的本质是要调整利益关系,尤其是这种涉及万千职工的重大改革,断不可激进为之。这里需要注意的,一是应妥善处理好改革前后待遇水平上的平稳衔接,二是要斟酌把握推动改革的时机。也就是说,条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不搞“一刀切”,在不断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8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进程
事业单位改革大事记
2003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提出制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2008年3月 原人事部会同中央组织部起草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暂行条例(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批。
2011年3月 中办国办发出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2011年7月 国办为落实两办改革意见,出台了9个配套改革规定。
2011年11月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