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9 11:04作者:李天扬老师
(3)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设成果资料。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形成的数字化档案资料等。
(4)其他成果资料。包括工作方案、实施方案、技术设计书、招投标结果公告、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宣传培训、检查验收、会议纪要、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的组织实施和政策、技术文件以及本行政区内的县级行政区、发包方和承包方清单等。
(二)确定抽样样本
检查验收开展时,省、市、县三级按下表样本量随机抽取样本,所选样本应充分顾及行政区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情况、地形地貌,招投标标段或作业区划分等情况,兼顾不同类别,提高样本代表性。
同一县级行政区接受不同级别的验收时,应避免选择已被抽取过的发包方、承包方或承包地块。
情况特殊需调整抽样样本量的,由接受验收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机构依据本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发包方、承包方、承包地块的数量做适当调整,并报上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机构备案。
检查验收抽样样本量
(三)内业和外业检查
检查验收组分为内业小组和外业小组分别进行检查验收工作。
内业小组按照检查验收办法对成果资料进行审查,并做好记录。
外业小组按照检查验收办法进行外业实地检查对照、审查成果资料,并做好检查记录。
在检查验收过程中,受检单位应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当检查验收组针对内外业检查情况提出质询时,受检单位应进行答疑。
(四)形成意见
检查验收组根据检查情况,充分讨论形成检查验收意见。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
(五)提交报告
检查验收组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检查验收报告。
检查验收报告应包括检查验收的组织形式、时间、对象,验收的依据,提交检查验收的成果资料,验收的数量,工作评价、成果评价、整改意见、验收结论等。检查验收报告应由检查验收人员签章确认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