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9 11:04作者:李一老师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完成情况。通过内业查看的方法检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完成情况,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完成情况检查表》(详见附件6)。
5.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设成果完成情况。通过内业查看、内业检测的方法检查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设成果完成情况检查表》(详见附件7)。
6.相关资料收集存放情况。主要检查文字成果内容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文字报告内容是否准确,表达是否清晰、流畅,条理性强,报告中引用的表格数据是否正确等。
(二)检查验收的方法。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主要采用内业查看、内业检测、外业抽检的方法开展。内业查看是指对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成果、入户调查成果、图件成果、档案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检查;内业检测主要是对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数据库建设及管理信息平台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外业抽检是指利用相关仪器设备对农户承包地块界址点、面积等空间位置的精确度进行核实。
四、检查验收组织实施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工作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位,采取县级自查、市级验收、省级抽查的方式进行。
(一)县级自查
县级自查是在测绘单位全部工作完成后,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机构对除向农户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外所有工作环节成果进行的全面检查。
县级自查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机构组织专家或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自查工作完成后,应出具有具体验收人签字或第三方验收单位盖章的自查报告,该报告在上级单位进行验收时一并提交。
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机构要及时对自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修改完善,所有问题修改完善后向农户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县级自查合格后,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机构以正式文件向市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机构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二)市级验收
市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机构收到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机构验收申请后,要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或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申请验收县(区、市)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如在7个工作日内不能组织验收,应及时告知申请单位),填写各项检查验收记录表,形成有具体验收人或第三方验收单位盖章的市级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