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3 10:17作者:王新老师
签订用电合同的意义何在?
第三十八条供用电双方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供用电合同。用户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供电企业应当根据用户需要和电网可能性,提供相应电力,并在供电合同中约定。物业小区的公共用电按照以下原则签订供用电合同:(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业主委员会或者经业主委员会授权的物业服务企业与供电企业签订;(二)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实际承担物业管理责任的单位与供电企业签订。
解读:本条是关于供用电合同的规定。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违约责任,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
为维护供用电秩序,供电企业与用户应当签订供用电合同。签订供用电合同,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有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权益。2.有利于供电企业了解用户的需求,更好地为用户提供服务,规范供用电行为,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3.有利于用户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树立诚信用电、自觉履行合同的责任意识。
供用电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对合同的约定,供用电双方当事人都应当认真履行,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安全供电,并收取电费、违约金和依法收取的其他费用。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安全用电并按时支付电费和其他费用,不得违章用电或窃电。
哪些行为属于窃电?
第四十三条禁止窃电行为。窃电行为包括:(一)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二)绕越用电计量装置用电;(三)伪造或者开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者供电企业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四)故意损坏计量装置用电或者致使计量装置不准确;(五)私自调整分时计费表时段或者时钟;(六)使用非法充值方式用电;(七)私自增加变压器容量或者变更铭牌参数,导致少交基本电费;(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窃电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教唆、胁迫、指使、协助他人窃电或者向他人传授窃电方法。
解读:本条例规定的窃电行为包括八项:
(一)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擅自接线,是指未经电力企业许可,私自在电力企业或其他用户电力设备上接线用电,如挂钩用电、私拉乱接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