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3 10:25作者:王新老师
为解决以上突出问题,有必要在全面总结农田水利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一部行政法规,为今后一个时期农田水利发展提供基本遵循。
二、立法总体思路和原则
农田水利立法的总体思路是,以新时期农田水利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田水利发展的政策措施,全面推进农田水利健康发展,主要遵循5条原则:一是统筹规划、协同推进。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农业发展规划等制定农田水利规划,加强规划实施与评估,加强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统筹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既重视大中型农田水利工程这样的“大动脉”,又兼顾田间地头的“毛细血管”,解决好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大中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政府主导责任,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由政府、农民和社会主体多方参与。突出市场机制,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明晰农田水利工程产权。三是加强管护、明确职责。明确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建设程序和要求,加强质量监管。细分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主体,明确管理维护职责,加强工程保护。四是节约用水、科学灌溉。实行农田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推行丰枯季节水价和基本水价加计量水价的两部制水价。推广节水治污、科学灌溉先进技术,提高农田用水效率,控制面源污染。五是加强保障、合理扶持。保障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维护资金稳定持续投入,在农田水利用地、用电、信贷等方面予以优惠政策扶持,加强农田水利公共服务。
三、主要内容
征求意见稿共8章46条,除总则部分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职责要求外,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关于农田水利规划。规定在农田水利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农田水利规划,明确编制要求,规范规划实施。(第二章)
(二)关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一是规范工程建设程序和项目管理要求。二是统一工程技术标准,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农田水利工程应当符合工程技术标准。三是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监管,明确工程验收程序。(第三章)
(三)关于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一是确定工程管理主体,按照不同投资类型分别确定相应的工程管理主体。二是明确工程管理单位的管理维护职责。三是规定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禁止在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从事爆破、采石、排污等危害工程的活动。四是规定占用农田灌溉水源、农田水利工程设备设施的,应当按照等效替代或者有偿占用的原则进行补偿。五是规范工程的注销与处置。(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