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1 10:27作者:李天扬老师
与此同时,发展不足仍是我省城市公交面临的主要问题。我省城市公交运营车辆数、公交专用道长度、公交一卡通客户数等公交发展指标相对比较滞后。一些地方城市公交规划制定不完善,场站设施建设滞后,线路设置不合理;公交企业普遍亏损比较严重,经营比较困难,且缺乏制度化的政府补贴机制;公交驾驶员由于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低,流失情况也较为普遍。优先发展城市公交、提升城市公交供给能力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
在全国人大尚未制定规范城市公共交通方面法律的情况下,《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总结我省实际工作经验,突出地方特色,在城市公共交通的规划布局、资金投入、路权保障、用地安排、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通过立法进行了规范和引导,进一步加快落实了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
立法规范仅是步入高教网道的第一步。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不可能单兵突进,始终会受到社会发展程度的制约。作为一项与百姓密切相关的重要民生工程,只有政府部门主观重视,客观上财政保障,辅以现代化智能化建设手段,城市公共交通才能步入发展高教网道,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出行服务。